欢迎关注《物流时代》杂志!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夹    在线订阅    您好! 今天是  
  > 专题预告

【法律必知】物流企业遇到“事”了,如何既能处理好官司,也能稳得住市场,更不会丢了客户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 作者:亢小峰 发布时间:2018-10-11 浏览:503
当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除了坚守住品质服务的底线和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之外,如何通过法律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已然成为新物流时代下企业自治的必要“功”略:遇到“事”了,既能处理好官司,也能稳得住市场,更不能丢了客户……


现场一:检察院向物流企业送检察建议书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向33家物流企业送达33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物流企业排查管理漏洞,健全内控机制,依法规范经营,避免成为犯罪“帮凶”。


现场说法:要防范不法分子钻“物流”空子

上述鲤城区人民检察院鉴于该区域存在的不法分
子利用物流快递行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建议书旨在切实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利用物流渠道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资料来源:法制网)


现场二:快递员高温补贴
7月11日,在京注册的30余家快递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集中上了一堂法治课,主题是“高温津贴相关问题研讨”。主讲人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黄彬,其表示“快递行业的高温津贴必须落实”。


现场说法:企业可能对法律法规不清楚

快递行业是用工密集型企业,用工形式较为复杂,企业很可能对法律法规政策不是很清楚,有必要给快递企业负责人上一堂法治课,讲一讲高温津贴问题。基于此,就组织了这次普法活动。(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网)


现场三:物流企业未严格落实验视和实名登记
日前,腾冲市公安局对两家物流企业分别处于10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两家企业工作人员在揽件时未对所收寄的物品进行开包验视,未将物品过X光机安检,未对寄件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


现场说法:企业和工作人员都受到惩罚
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涉事的两家物流企业分别处于10万元的罚款,对两家企业的主管人员分别处5000元的罚款,对两家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处2000元的罚款。(资料来源:腾冲发布)


现场四:对于货主方的潜在风险难以预料
9月13日,某知名物流企业与o fo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开庭。据开庭公告显示,起诉ofo的案由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据悉,2017年9开始,ofo的回款速度就慢了许多。


现场说法:企业避谈“法律纠纷”
多家物流企业与o fo不断发生纠纷,多以运输服务合同纠纷为主。而当媒体向多家物流企业求证消息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以保密协议为由婉拒。实际上,物流企业在谈到法律方面的话题时总是很难启齿。(资料来源:《中国经营报》、北京商报网)


现场五:没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遭罚款
7月5日,深圳市兴晨物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宏业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没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被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联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分别处罚3万元和5万元。


现场说法:违反安全生产法
兴晨物流主要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事故上报制度不完善,未开展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未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未见车辆检测和维护记录等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资料来源:中国质量网)


不要给行业发展数据抹黑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31.1万亿元,同比增长6.9%。工业品物流总额为119万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物流需求分别增长11.6%和9.2%。

从数据看,在物流行业市场需求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下,物流企业要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已经由单纯的产品和服务的提升转换为企业运营模式、服务模式以及企业品牌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如此,才能赢得市场和用户的认可。

近来物流企业在劳资、合同、违规操作、超载超限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频频见诸媒体,从媒体的关注到公众的关注,再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以及法院的审理,企业大多疲于应对,公众的消费心理也颇受影响,最甚者还将会影响到企业经营发展。而企业的这些违法违规现象,显然会在行业发展以及企业报表数据面前略显尴尬。

为了进一步了解行业法律现状,记者通过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获知,截至9月12日统计显示:全国道路运输业的案件总量为695,899件;争议标的总额为13,870,941. 2万元;全国道路运输业前三大案件类型依次是:民事、行政、执行;全国道路运输业前三大一级案由依次是:侵权责任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全国道路运输业前三大高频实体法条依次为: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六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在自7月10日起至9月10日的国务院大督查中,第十八督查组在湖南省开展了“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督查工作发现:物流企业普遍通过购买大量油卡,从而开具燃油税发票来抵扣增值税,再将油卡转嫁给下游货车司机,用于支付运费。同时,国务院第二十八督查组在甘肃明察暗访了解到,甘肃高速公路对通行的大货车按车型收费,而不是按照车辆的载重收费,不少大货车司机认为这种计费方式不合理。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郭立新表示,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凸显,也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因此,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提升行业与企业的自律意识应受到物流企业高度重视。同时,还应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在保障物流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企业法治建设。

提升企业法治建设,不论是对于实体物流企业、平台型企业,还是一线的司机或者快递员,都要守好法律的底线,否则将会成为靓丽数据报表背后的污点。


律师和企业的尴尬关系


在日常生活当中,每个人都希望有个律师朋友,在必要时帮助自己规避法律风险。可在劳动关系特殊的物流行业,律师和企业及企业家的关系却有些尴尬。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物流企业或直接表示不愿意谈法律相关话题、或以根据有关保密协议为由,不能接受采访。

记者调查还发现,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但实际上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是对劳资纠纷、合同审核等把关,他们很难起到在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避免法律风险这一层面,但当实际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时才会找到律师处理事中和事后的相关诉讼和非讼事务。

顺丰科技相关负责人直言,对于大多数物流企业而言,在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前,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都很排斥律师的参与。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现峰表示,对于交通运输业而言,专业律师比较缺乏,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不愿意让律师介入自身运营管理中,顾问的身份仅限于咨询服务,这样就无法从专业的角度深入到行业中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而企业的法务部,虽然比较了解企业,但诉讼经验比较缺乏,企业法务部和专业律师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匹配,很难形成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壁垒,这也是近年来物流企业违法违规现象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网查询了解到,通过物流关键词查询,有50余万条裁判文件,涉及合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鉴定、人身损害、误工等;通过物流企业关键词查询,涉及的法律诉讼判决案件达千余件,排名前四的为合同、利息、赔偿责任、合同约定。因此,物流企业要真正实现依法经营,必须向法律专业人士敞开怀抱,建立深厚的信任机制。

郭立新提出,物流行业也有比较好的案例,法律防范做的比较好的有阿里和申通等企业。

阿里“十八罗汉”之一的蔡崇信,为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持有耶鲁大学经济学及东亚研究学士学位和耶鲁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正是蔡崇信的到来,和马云一起组建了阿里,建立规范化运营机制和符合国际惯例的股权机制,并吸引了第一笔500万美元的天使轮融资。而关于申通,据业内人士称,申通管理层是“最听律师话”的一个物流企业。


降本增效新途径:降低法律成本


自《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国办发[2016]69号)发布以来,不论是行业还是企业都积极通过绿色化、信息化、科技化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

北京嘉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可心提出,结合新时代特性,物流企业应重视如何降低企业法律成本。在服务物流企业过程中,企业因为一次交通事故或者合同纠纷,不论是诉讼还是非讼,其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一笔“重负”,有时候,虽然官司赢了,但却失去了市场和客户。

代现峰则建议,一方面,行业应发挥推动作用,法律界应该通过与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培养出更多交通运输行业的专业律师;另一方面,也希望更多物流企业能加强法律自治的意识,对内依法管理、对外依法经营。

也有律师建议,如果物流企业能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让律师参与其中,在相关决策过程中,实行法务部或者法律顾问律师一票否决制,可能会在防范法律风险、降低法律成本方面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实际上,不论合同纠纷、维权、劳资纠纷,还是车辆运行管理、货物的监管,都将成为物流企业的法律风险的重灾区。物流企业不管诚意邀请律师的介入,还是提升企业自身的法制观念,归根结底,要真正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用户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物流企业首先应当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正如交通运输部日前对滴滴事件所提出的“公众期待的是公众出行不出事,合法合规经营采取预防性措施是治本之策,而不是把‘宝’全部押到出事后的应急处置上”。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转载需联系授权。
(文中观点不代表本账号立场)


上一篇:同城即时物流迎来“大机遇”? 答案就在第
下一篇:高频次配送可带来物流市场溢价
本文关键词:
相关文章
分享到:
    封面
《物流时代周刊》2023年6月刊
《物流时代周刊》2023年6月刊-中国物流业20年纪念特刊
  
· 抢抓丝绸之路新机遇 搭建物流合作大平台
· 易商仓储获荷兰汇盈6.5亿美元投资
· 怀来欲打造京西商贸物流中心
· 园区推进工作委员会2014年工作计划​
· 阿里巴巴2.49亿美元入股新加坡邮政
· 湛江市奋勇经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联邦快递第三财季盈利增长5% 股价下滑
· 2013中国物流万里行韩国站
    聚焦
好风凭借力
2023-06-29
2003年,一场“非典”疫情结束,中国物流开启了全
浏览倪玮全部文章
 
    观点
跨境电商走进生活背后的物流
2024-03-06
跨境电商正快步走进国内外大众生活。2024年,以双
浏览 汪鸣 全部文章
《物流时代周刊》杂志社办公室    京ICP备14016074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5F 邮编:100028

联系电话:010-58678398

杂志订阅:13693344256

电子邮箱:wuliubjb@163.com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上方电话,物流时代周刊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