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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峰:电子商务如何与物流“链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5 浏览:557

     电子商务离不开物流,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但由于两个行业在产业链上相距较远,熟悉电子商务的人不熟悉物流,熟悉物流的人对电子商务知之甚少,故双方都苦苦探索相互结合的途径和切入点,本文试图就二者“链接”问题做一些探索。  

  电子商务是新兴行业,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在商品交换环节上的体现。电子商务的成本支持是很昂贵。设备费用,人工费用和通讯费用已经使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勉力支撑,如果没有新的风险投资注入,如果没有丰厚的业务收入来源,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像兴起时那样迅速地消失。物流业的最主要组成行业是运输业和仓储业,这是两个传统行业。或许正是因为传统行业而对电子商务的崛起反应迟钝,没能及时地将电子商务引入本行业,错过了一些发展的机会。抑或风险投资者没有关注物流业,如果当时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解决电子商务与物流的结合问题,或许中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实实在在地形成规模。 
  一个完整的商务过程应该分为三个阶段,即信息查询,磋商购买,货物送达,由此而形成所谓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传统的商务已经形成为较为规范的流程和惯例,然而加入电子商务或现代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之后,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在信息查询阶段,买卖的商品上网推销,买者在网上搜寻所需商品,大大缩小了二者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减少了很多咨询费用,这是电子商务企业最成功之处。 
  在磋商购买阶段,购买行为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买者立即购买,这种情况集中在品牌知名度高,品质优良稳定的商品,如图书,报纸,音像制品,著名品牌家电等等。另一类是经过充分磋商才能购买,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发盘,还盘;订立购买合同。如果是书面合同,买卖双方将有可能要求直接对话,而不需要通过电子商务企业。如果是电子合同,则合同的有效性将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货物品质,规格,品种的确认(同样也存在网上确认和网下确认问题);价格与折扣。价格中是否含运费,保险费,并且规定由谁支付运费,保险费。如果是网上交易,还要支付电子商务企业交易费,这就需要卖者给一定折扣,否则买,卖双方会在网下进行交易;付款方式涉及到赊销,延期付款,货到付款,信用证,银行划帐,信用卡付款等多种付款方式的确认,以及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银行结算系统与电子商务系统的对接问题;交货地是在厂家交货,还是在买者门口交货,或者是在仓库交货;电子提单的效力,规格及生成方式等。 
  购买阶段上述因素的整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当事人是电子商务企业,买者,卖者和银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银行与电子商务的技术对接和业务对接;电子商务单证的法律地位;买卖双方的信用和电子交易纠纷的解决方案,交易及安全等问题。 
  货物送达阶段。电子商务中的货物送达一般采取卖者送货,买者提货,委托物流公司提送货物的方式。由于前两者规模不经济的原因,卖者和买者也必将采取委托物流公司来完成货物送达。这就使物流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的结算与合作显得极为重要。整个商务过程也由于物流企业的加入而完备。这里涉及两个方面问题: 
  物流成本。电子商务理论上可以串联起世界各地的买卖双方,缩短交易的时间和空间,而物流则必须老老实实地完成货物的位移。要降低物流成本,就必须考虑优化整合下列要素:运输工具的选择,运输方式的优化组合,货物的可配载性,运输道路的优选,物流中心的布局与分拣,包装,加工能力,城市配送体系的完备等等。因此,物流成本必须通过优化和规格经济才能降低,专车专人送达一本书的行为,追求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新闻效应,真正的物流企业决不会做这样的事。一些电子商务企业试图建立自己的物流体系,但他们也同样遇到物流成本问题,建一个物流中心的费用恐怕不低于建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征地费,建设费,水,电,气,消防,库房,分拣设备,起吊,运输设备,人工等,如果不将物流业务规格维持在足够大的水平上,恐怕很难支持物流系统的生存,更不用说弥补电子商务的不足了(更何况,要支持大型电子商务运作,需要建若干个物流中心)。 
  电子商务与物流的技术对接和业务对接。这里涉及到交易软件与物流软件的对接,买卖合同与运输保管合同的对接,结算系统的对接等系统集成问题。不同的电子商务企业有不同的交易软件,不同的物流企业有不同的物流软件,对接起来十分困难,又引伸出标准化问题和业务术语统一问题。买者和卖者,商务和物流企业各有自己的结算银行,也引伸出银行间结算流程的统一和规范问题。 
  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的结合,大体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从电子商务企业向物流企业延伸,信息查询,交易在网上进行,物流业务由物流公司来做。各种要素的整合由电子商务企业完成。如代为选择物流企业,物流方式和运输手段,代付运费及保管费,保险费,代为生产提单和送达提单、代为结算货款、提供信息查询功能等,而物流企业只从事保管、分拣、加工、配送、运输工作。 
  第二种是从事物流企业向电子商务延伸。信息查询,交易,货物送达都由物流企业完成。中储广州公司曾经设想,以仓库和物流中心为基地,卖者将货物存入仓库,并在网上发布销售信息。一旦与卖者在网上达成购销合同,仓库将锁定卖者的库存货物,买方款到发货,并由仓库将货款支付给卖方。这样,将交易与物流有机结合在一起,简化了商务环节,并充当了买卖的中介在一起。这是一个巧妙的设想,如能实施,将大大推动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 
  第三种是现货仓单交易。电子商务公司指定商品交割仓库,卖方将货物存入交割库,仓库开出仓单,卖方凭仓单在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交易。交易成功,卖方转让仓单给买方,买方依据仓单提货。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链接还要克服许多困难和障碍,但二者必然结合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中储总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物流企业,它愿同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创出一条通畅的商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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